《论食神》
食神者,生我财神之谓也;
如甲属木,丙属火,名盗气,故谓之“食神”。何也?
殊不知丙能生我戊土中食丙之戊财,故以此名之也。
命中带此者,主人财厚食丰、腹量宽洪、肌体肥大、优游自足、有子息、有寿考。
恒不喜见官星,忌倒食,恐伤其食神;
喜财神相生。
独一位见之,则为福人;
然终亦不清。
却喜身旺,不喜印绶,亦恐伤其食神也。
如运得地,方可发福;
大概与财神相似。
如【己未,己巳,丁未,辛丑】:丁见己为食神,有一丑巳合起金局得之为财;又喜身不弱,所以有官亦有寿也。
如【乙巳,乙酉,癸酉,乙卯】:此命见三乙为食神,见巳酉丑合局为印绶,又有三乙化为伤官。
癸用乙为食神,被金局来克乙木,再被三乙木并卯旺克我官;
所以名利都无成也。
食神有气胜财官,先要他强旺本干;
若是反伤来夺食,忙忙辛苦祸千般。
食神无损格崇高,甲丙庚壬贵气牢;
丁己乙辛多福禄,门阑弧矢出英豪。
甲人见丙本盗气,丙去生财号食神;
心宽体胖衣禄厚,若临印绶主孤贫。
申时戊日食神奇,惟在秋冬福禄齐;
甲丙卯寅来克破,遇而不遇主孤凄。
寿元合起最为奇,七杀何忧在岁时;
禁凶制杀干头旺,此是人间富贵儿。
食神居先杀居后,衣禄无亏富贵厚;
食神近杀却为殃,终日尘寰慢奔走。